案件介紹
在廣東某公司內部聊天組,相關人員發布行政處罰消息稱,鑒于2022年1月10日17:56,公司集團發布假期通知后,全體員工2小時內無回復,即違反企業微信使用管理辦法,公司將受到處罰,全體員工將受到200元的處罰。
公司員工按照公司的規章制度進行處罰。工作人員表示,公司的規章制度有相關規定,全體員工也簽字確認。根據規定,公司還對員工進行了處罰。
對此,公司所在地勞動監察大隊相關人員表示,如果員工認為罰款不合理,可以將相應的協議或規章制度文件帶到勞動監察大隊咨詢。
公司規章大于國家法律?能否全額獎勵200元及時回復消息?員工可能不會及時看到企業集團的信息。如果他們看不見,他們就不會發送信息。罰款是不明智的。
目的是要求員工回復或罰款。如果您需要回復,請添加最后一句話,收到請回復。
用人單位是否有權按照公司規章制度罰員工
雇主沒有處罰的權利。《廣東省勞動安全監督條例》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規定罰款內容,或者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和警告。這直接禁止企業在立法上對員工行使罰款權。因此,該公司已經違法了。
根據我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財產處罰只能由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用人單位沒有罰款權,即用人單位有明確的制度規定,不能作為罰款的依據。
深圳勞動法律師提示
作為權利保護的主角,工人應該拒絕侵權規定,但工人往往只敢生氣,不敢說話,因為他們不知道如何保護自己的權利,或者害怕失去工作。情況越多,個別雇主的違法行為就越嚴重。
正是因為工人在用人單位面前處于弱勢地位,在處理勞動糾紛時往往傾向于工人。工人在維權時可以挺直腰桿,充分利用法律武器。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八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違法行為受到行政處罰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不得以行政處罰代替刑事處罰。
《廣東省勞動保障監督條例》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規定罰款內容,或者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和警告。
用人單位沒有法律、法規扣除工資的,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每人2000元以上5000元的標準處以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條用人單位直接涉及勞動者重大利益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和警告;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深圳勞動法律師
深圳勞動法律師詳細講解什么是勞務派遣 | 深圳勞動法律師為您講解2022年最新勞動保險報酬規則 |
深圳勞動法律師為您講解2022年最新經濟補償金明細 | 深圳勞動法律師為您講解2022年最新勞動瓜葛與勞動待遇明細 |
深圳勞動法律師為您講解2022年最新勞動糾紛規則 | 雇主是否須對雇員因病死亡負責?深圳勞動法律師帶您走進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