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是社會公平正義的捍衛者。確保法官依法履行職責,關系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和法治建設。深圳知名律師分析案件。
昨天(11月18日),中國法官協會法官權益保護委員會和人民法院新聞媒體協會聯合開設了保護法官履行職責,維護司法權威欄目,發表了全國法院保護法官權益,懲罰擾亂法院秩序和侵犯法官個人、財產和聲譽的典型案件。
首先披露了南京艾滋病毒攜帶者咬傷法官的典型案例。
案件情況
2019年6月17日上午,南京市雨花臺區法院執行局執行人員人員在執行過程中與申請執行人倪發生爭執。宋很興奮,用拳頭打了倪。
勸阻無效后,執行法官和法警上前控制宋某。
宋的兒子宋站在一旁,看到父親受到執行人員的控制,他感到怨恨。他沖上前,抓起執行人員劉法官的胳膊,咬了一口,威脅自己是艾滋病毒攜帶者。
為了避免宋再次受傷,執行局領導帶領團隊趕到現場,無論危險如何,安撫宋的情緒,并向他解釋相關法律。然而,宋不僅沒有聽取建議,而且加劇了,繼續煽動親友阻礙執行,抓住執行人員王的手臂,向執行局領導吐口水。
宋某,宋某某父子被迫帶回法院。
經調查,宋某于2016年10月被診斷為艾滋病毒攜帶者,并正在接受相關治療。
處理結果
雨花臺區法院決定依法對宋某和宋某作出司法拘留15天的處罰決定;同時,宋某某將知道自己攜帶艾滋病毒仍故意咬傷并抓傷執行人員,并將涉嫌故意傷害罪移送公安機關立案調查。
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
雨花臺區法院認為,宋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妨害公務罪,判處一年有期徒刑。
?意義
法官依法履行職責既是法律責任,也是受法律保護的法律權益。
在這種情況下,宋知道自己是艾滋病毒攜帶者,故意咬傷、抓傷執行人員,威脅法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嚴重阻礙了司法人員的執行。
玉華臺區法院將宋某某移送公安機關依法立案偵查,追究刑事責任,并向社會公布:法律在保護守法、誠信公民的同時,對不守信用、抗拒執行、公開威脅法官、挑戰司法權威、違反刑法的行為,依法給予刑事制裁,絕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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