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情況
小李去他的好朋友小明家玩。當他看到車庫里有一輛新跑車時,他想感受到速度和激情。當小明上廁所時,他拿走鑰匙,偷了跑車去兜風。結果,他錯誤地把油門當作剎車人。行人有權要求誰承擔責任?如果小明看到小李拿走鑰匙卻沉默不語,誰來承擔責任?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用戶不一致時的侵權責任
《民法典》第1209條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用戶不是同一人的,應當承擔交通事故損害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民法典》第1212條未經允許駕駛他人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機動車用戶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有過錯的,本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深圳高級律師案例解讀
生活中有很多機動車車主與機動車用戶不一致的情況,比如免費借給親戚朋友,孩子偷父母的機動車。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機動車用戶不遵守交通規則,誤用油門作為剎車,應如何賠償受害者?根據《民法典》的規定,機動車用戶需要承擔賠償責任,但車主對損害有過錯的,應當根據過錯規模與用戶分擔賠償責任。
在未經車主允許駕駛機動車的情況下,車主的過錯一般反映在機動車管理不當。在本例中,小李未經小明允許偷走小明跑車。踩錯油門是一種操作錯誤,應對受傷行人承擔賠償責任。然而,小明的車停在自己的車庫里并鎖上了。小明履行了妥善管理車輛的義務。小明上廁所時,小李偷了鑰匙。小明不知道也停不下來。因此,小明對小李駕駛傷害行人沒有過錯,不需要承擔責任。
相反,如果小明看到小李偷車鑰匙而不停下來,他應該認為小明默許小李使用跑車。此時,小李借用了小明的機動車。與前一種情況相比,小明可以更好地控制車輛和小李駕駛車輛的行為。他對具體車況和小李駕駛資格的理解和理解將影響對過錯的判斷。如果小明知道小李沒有駕駛資格或跑車剎車不好,但默許小李駕駛,小明有過錯,應承擔賠償責任。然而,小明和小李的過錯大小不同,賠償金額也不同。兩人應按過錯規模按比例分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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