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輯》的規定,夫妻離婚時,抵押房屋由雙方協商分割,協商不成的,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當事人使用。取得完整產權后,雙方協商或向法院起訴。。關于離婚時如何劃分抵押房屋,深圳離婚律師為你詳細解答。
一、離婚時按揭房該怎么分?、
1.夫妻離婚時,按揭房取得完整產權的,按下列情形處理:
(1)雙方協商簽訂財產分割協議;
(2)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民法院不得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所有權,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當事人使用。產權完整后,雙方協商或者向法院起訴。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的解釋(一)》第七十七條。
二、離婚房歸誰還貸款
1.實際上,如果雙方在離婚時就財產分割達成協議,或者法院判決歸一方所有,同時同意或判決房屋所有人繼續償還貸款,則房屋所有人應繼續承擔償還銀行的義務。
2.但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婚后按揭買房,雙方都是共同還款人。因此,離婚后,只有離婚協議不能解除任何一方的還款義務。因此,有必要向銀行申請變更主貸款人或減少共同抵押人。
3.否則,還款義務尚未解除,對方仍需按約定還款。
4.此外,在實踐中,離婚后還貸時會根據以下幾點確定:
(1)方個人債務由個人償還
也就是說,婚前一方貸款買房,婚后夫妻共同償還貸款,產權登記為一方所有,未償還的抵押貸款為個人債務,法院將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個人承擔償還貸款的義務。
因此,即房屋所有人離婚后應承擔償還貸款的義務。
(2)共同償還夫妻共同債務
雙方婚后以個人名義買房,銀行的還款義務由雙方共同承擔,因為一旦雙方達成協議,離婚時應到銀行變更主貸款人。
根據《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輯》的規定,夫妻離婚時,抵押房屋由雙方協商分割,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當事人使用。取得完整產權后,雙方協商或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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