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里之間因為噪音問題發生糾紛的事時有發生,有些老舊的小區,隔音效果不好,樓上走路的聲音都聽得很清楚。也有的人,不顧及鄰居的感受,深夜在家里唱歌、跳舞、大聲喧嘩,發出讓人難受的噪音。噪音擾民,是引發鄰里矛盾最常見的問題。尤其是在休息的時候,噪音污染會嚴重影響到休息狀態。因此,對于噪音擾民來說,報警有用嗎?深圳房產知名律師談怎么解決最合適?
生活噪音依法由公安機關管轄
如果鄰居制造噪音影響日常生活的,可以請求居委會或物業管理處協調處理,如果仍無法解決可以報警處理。根據《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的規定,生活噪音依法由公安機關管轄,可以向公安機關投訴。警察接到噪音投訴后,一般會對噪音制造的一方進行口頭警告,然后進行調解。警告后拒不聽勸的,公安機關將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其進行罰款。如仍不能解決,則可以委托律師向法院起訴,要求停止侵害。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 違反關于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的法律規定,制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條,明確將生活安寧權納入了民法的保護。居民可以直接依據生活安寧權來維權,要求法院判決侵權方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法律責任。所謂私人生活安寧權,就是自然人享有的維持安穩寧靜的私生活狀態,并排除他人對其不法侵擾的權利。
噪音問題為什么始終無法解決
深圳房產知名律師從規定上來看,噪音問題似乎有一套完善的解決方案,但是在實踐中卻常常難得到解決。有的人在對方報警后,確實停止了制造噪音的行為,但有的人只是在警察在場的時候,收斂一點,警察走了以后繼續不管不顧發出噪音。雖然,按照我國法律規定,噪聲污染引發的侵權糾紛,被侵權人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侵權人停止侵害,并提出精神損害賠償。
但是此類噪音案件被侵權人想要勝訴,必須要證明噪音達到了無法容忍的程度,并對其身心造成極大損害。因此,除了需要對屋內所聽到的聲音是否已達到國家規定的噪音等級進行鑒定,還需要證明因噪音給其造成的損害后果事實。由此而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鑒定費也是一筆不小的費用。在實踐中,大多數鄰里噪音糾紛案件,都因證據不足證明,而予以駁回。
切勿用“震樓機”等違法方式以暴制暴
因為噪音問題難以解決,有的人為了“報復”,使用“震樓機”等違法產品以暴制暴,但這些都是違法的行為,警察蜀黍隨時都可能上門來找你聊天。并且,如果長期使用這種大功率的機器對墻體進行震動,很可能對樓房造成損壞,影響居住人的安全。處理好鄰里的關系應該通過合法途徑解決糾紛,不要通過暴力的方式,以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
深圳房產知名律師說法:噪音問題的成因,有可能客觀上是因為房屋本身的隔音差,也有可能主觀上是由于個人的因素。在生活中,鄰里之間本應互幫互讓,不應只圖自己的方便而影響他人,有時發出的噪音,不僅影響相鄰之人,甚至會影響整棟樓的住戶。噪音擾民,這本身就是一種不文明行為,為了維護鄰里之間的和諧,休息時間盡量不要發出過大聲音,避免影響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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