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農村無證房屋時,拆遷方最常說的一句話就是你的房屋無證屬于違法建筑,然后拆除房屋。
到底是建筑嗎?不一定!在實踐中,拆遷方往往一刀切地認定違法建筑是錯誤的。深圳拆遷咨詢律師帶您看看下面案例。
案例介紹
最近,山東發生了這樣的事情。劉先生的房子于1996年建成,2017年村里計劃拆除,因為劉先生的房子沒有宅基地證書,也沒有得到任何補償。劉先生覺得雖然他的房子沒有證書,但不是非法建造的,所以他起訴了對方,一審法院判決賠償32萬元。
同一個村莊的拆遷資金是數百萬,他們只有32萬,劉先生認為判決有問題,二審律師抓住一個關鍵點,劉先生的房子建于1996年,但在2008年城鄉規劃法實施規劃許可證后,也就是說,由于當時的政策問題,可以確定無證不是非法建設。
隨后,法院?撤銷了一審判決,將房屋補償從32萬增加到265萬!
如何區分無證房屋是否違法?我們應該結合房屋建設時間、法律法規的立法情況以及未辦理產權證書的原因進行具體判斷,以便公平確定無證房屋的性質。
在以下兩種情況下,無證房況下獲得全額賠償
一、由于歷史原因,沒有房產證
房屋作為一種財產,在中國具有繼承性。在實踐中,我們經常看到村里的老房子可能已經從祖父母那里繼承了40年或50年。這類房屋在建設中,中國沒有法律要求,必須辦理一定的建設程序,因此沒有證書是正常的。如果一刀切地認定為非法建設,不僅不符合法律規定,而且違反了法律要求,因為法律不能追溯到過去。
因此,在這種情況下,不僅不能認定為違法建筑,還應根據正常房屋拆遷獲得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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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的房屋建于20世紀80年代,由父親傳給自己,屬于無證房屋。2013年拆遷時,按違法建筑拆遷,沒有賠償。經過對房屋的詳細分析和政府信息的披露,法院認定該房屋不屬于違法建筑。最后,他成功地幫助當事人支付了512萬元的賠償金。
如果你的房子是這樣,你可以得到合理的補償。
二、棟房子建成時是合法的,但沒有合法的產權證明
這種原因不能歸咎于被拆遷人自身的原因,如果一刀切地認定為違法建筑是錯誤的。
相關案例
李先生與村委會簽訂了合同,購買了村里的房子,但沒有辦理規劃、土地使用等法律審批手續和房屋所有權證書。當時,李先生去申請,村委會說:每個人都是誠實的人。即使我們有合同,這筆生意也成了,那些程序不需要處理,你也可以輕松地生活。在得到村委會的口頭承諾后,李先生感到輕松地生活了下來。三年后,房子將被拆除,李先生被告知,因為房子沒有證書是非法的。
李先生很快找到了關部門辦理手續,但被告知房屋已納入拆遷范圍,無法辦理許可證。根據《國有土地房屋征收補償條例》第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和地方政府實際實踐,在房屋征收開始前和征收期間,將停止征收范圍內房屋的相關行政程序。
在這種情況下,李先生的房子不屬于違法建筑。
房屋建設是合法的,但沒有合法的產權證明,不能歸咎于自己的原因,被拆遷人在上述房屋長期居住的,應當得到合法的補償和安置。
農村房屋具有歷史性和自身的特殊性。拆遷一刀切地認定為違法建筑的,違反了法律的初衷和規定。我們應該對待無證房屋的具體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