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天記錄為證據,對方改微信號怎么辦?不要驚慌。深圳民間借貸律師教你方法!首先要提醒的是。不要做以下兩件事。
案例1 : 他欠我錢是事實,我自己寫借條起訴
去年7月,侯通過微信向楊借款1.5萬元。他們在微信上約定了利息和貸款期限,并通過微信轉賬交付了貸款。由于貸款到期后,侯沒有歸還,楊起訴長興法院要求侯還錢。
害怕只有微信聊天記錄和轉賬記錄,不足以證明貸款的事實,所以楊以他的名義寫了一張借據作為證據提交法院。最后,楊因偽造證據而受到懲罰。
案例2:如果找不到轉賬記錄,就告訴法院現金交付
今年4月,馮帶著10萬元的借據向長興法院提起訴訟,稱他借給朋友王10萬元用于業務需求,但多次沒有回復,要求法院判決王歸還貸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立案時,馮在《民間借貸案件事實申報與承諾書》中載明以現金形式交付10萬元、王未歸還貸款本金等。案件立案受理后,法官詢問了馮的現金來源。馮立即表示,這不是現金交易,而是通過微信轉賬,但微信轉賬記錄已經丟失。他擔心訴訟中會有問題,所以他只是說這是現金交付。
法官解釋了虛假陳述。虛假債務增加的法律后果后,馮承認自己實際上只通過微信轉賬向王轉賬6.6萬元,王已返還1.15萬元。最后,馮因虛假債務增加和虛假陳述破壞了誠信訴訟原則而受到懲罰。
法官說法
隨著互聯網時代的發展,電子證據已經從最初審判實踐中的剩余材料轉變為當前的主角。微信聊天記錄。支付軟件的轉賬記錄也已成為電子證據。
在上述兩種情況下,原告本可以合理使用電子證據進行訴訟,但由于擔心證據不足,他聰明,擅自偽造證據。虛假陳述。雖然他們認為自己只是另一種說法和另一種形式,沒有捏造貸款的事實,但訴訟不是兒童游戲,法院不能容忍虛假,司法權威也不能挑戰。
為避免上述法律風險,建議:
1.在私人貸款交易中,盡量簽署并蓋章書面協議。如果只有微信聊天記錄等電子證據,你應該借此機會向對方索要身份證、營業執照、銀行卡、手機號碼等可以證明對方真實身份的信息。
2.對于綁定手機號碼的微信號,您可以通過驗證綁定的手機號碼來確認微信是否為自己使用。手機號碼采用實名制,在微信添加用戶框中輸入手機號碼。搜索結果將顯示微信用戶。即使用戶更改了微信號,也會有相同的搜索結果。屏幕可以記錄整個過程。
3.閱讀聊天記錄,查看雙方之前的聊天記錄是否可以固定案件事實。如果案件事實不能固定,貸款事實的存在可以通過微信聊天或電話錄音再次確認。
4.如果微信號已經修改,另一方不承認,聊天記錄內容不能鎖定另一方的身份,您可以申請第三方機構騰訊,或律師到騰訊調查微信用戶的實名認證信息。深圳民間借貸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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