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數字和互聯網金融的高效發展,你也可以見到網絡借貸越來越流行,有錢的人會在網絡借貸上面放款而獲取利息;沒錢的人會通過網絡借貸來借錢,解決自己的燃眉之急,下面和深圳民間借貸律師一起來了解一下P2P借貸平臺。
網絡進行借貸平臺是借款人與出借人實現企業直接借貸的載體,為借貸雙方提供數據信息技術交換及促成交易的服務,平臺需要借助中國互聯網的優勢使得借貸行為更高效、便捷,在一定程度上能夠滿足了社會文化多元融資管理需求,促進了多層次信貸產品市場的完善。
P2P借貸平臺有很多業務模式,比如居間模式、居間加擔保模式、債權轉讓模式等。大部分平臺采用居間模式,在這種模式下,平臺不進行任何金融融資借貸業務,平臺僅作為借貸雙方的中介,為雙方提供信息匹配、信用審核、撮合交易等服務,并收取中介服務費。點對點借貸在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間形成中介合同關系。《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條規定: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居間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根據合同法的規定,點對點借貸平臺提供服務,促成雙方借款合同的成立,可以收取一定的報酬,即平臺收取的咨詢費、服務費等中介費。
借貸信息平臺可以依據居間合同進行收取一定的中介服務費符合我國法律制度規定,但在社會實踐活動當中會出現這樣一種通過比較具有特殊的情形,網絡銀行借貸發展平臺與出借人系關聯分析公司,即兩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系同一人或者兩公司控股股東相同,甚至兩公司構成母子公司等情況。在該情形下,借貸雙方所約定的利率水平雖然不超出法定工作范圍,但借貸平臺的中介費用與借貸雙方約定的利息之和已超過法定范圍,此時由于網絡金融借貸平臺的“中介服務費”是否應受到嚴重限制?是否能夠存在一些關聯影響公司用提高學生借貸平臺中介費用的形式變相地增加貸款的利率,加重借款人的資金投入使用時間成本的嫌疑?
深圳民間借貸律師認為,如果網絡貸款平臺和貸款人為關聯公司,網絡貸款平臺的中介服務費應與貸款利率一視同仁。 此時,應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十條的規定辦理。 本條規定:貸款人與借款人約定逾期利率和違約金或其他費用的,貸款人可以選擇追索逾期利息、違約金或其他費用,也可以一并追索。 但是,超過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原因如下:
從關聯公司的角度來看。由于借款人在經營生活中急需資金,在與貸款平臺的交易過程中,貸款人往往處于劣勢地位,雖然每個關聯公司都有自己的獨立人格,但借款平臺、貸款人利用自己的優勢地位變相推高借款利率的現實可能性很大,甚至成為行業的隱性規則。在提供中介服務的過程中,貸款公司應了解平臺公司就中介服務收取的費用。例如,平臺公司和貸款公司將資金使用成本設定在法定限額以外,為了保護債務人的合法權益,這種行為應當受到限制。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依法妥善審理民間借貸案件的通知還明確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依法確立了法定利率的司法紅線,必須嚴格執行。在審理私人貸款糾紛中,人民法院出具各種“利息”、“違約罰款”、“服務費”、“中介費”、“押金”、“延期費”等證明,依法予以扣留。
從債務人的角度進行考慮。中介服務費實際上我們也是債務人可以使用企業資金的成本,如果沒有中介服務費與利息過高,會使得債務人通過使用大量資金的成本大大增加,加大債務人的債務負擔,特別是學生對于借款人將借款用于農業生產發展經營的情形,過高的資金投入使用時間成本,將使得借款人的資金鏈隨時有斷裂的風險,嚴重程度影響工作正常的生產方式經營實踐活動。在高利貸的壓迫下,借款人跑路的現象經常發生,也會引起一系列中國社會環境問題。
根據社會和經濟發展情況。 網絡貸款平臺使民間融資更加便捷、快捷,在很大程度上緩解了借款人特別是中小企業資金短缺的問題。 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如果金融資本過高,將阻礙實體資本再生產的擴大,進一步阻礙生產力的發展,影響實體經濟的發展。 同時,設置較高的資金使用成本會增加資金回收風險,進一步影響網絡貸款平臺的穩定健康發展,顯著降低其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
網絡借貸,一定要防范借貸風險,之前發生的e租寶事件就是教訓。如果因此陷入網絡借貸糾紛,也要及時求助于深圳民間借貸律師,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借錢不還怎么辦?深圳民間借貸律師為您講解借貸規則 | 深圳民間借貸律師為您講解2022年最新的假貨式欺騙與民間借貸糾 |
如何撰寫具有法律效益的借款協議?深圳民間借貸律師為您梳理 | 借錢不還?深圳民間借貸律師通過案件的方式幫您分析 |
民間網絡借貸服務合同,預先扣除利息,合法嗎?深圳民間借貸律 | 深圳民間借貸律師每日一問:民間借貸的這些問題,你了解多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