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是中國人最關心的話題之一。近年來,由于城市化進程,價格相對實惠的拆遷安置房成為二手房交易市場的熱點。但由于拆遷安置房交易的限制性條件較多,此類房屋交易存在諸多潛在風險。本文梳理了拆遷安置房買賣糾紛的典型案例,發現這類房屋買賣手續多,周期長,在瞬息萬變的市場中,在后續實際交付中存在較大的風險或變化——有時房屋還沒有轉讓,但房價已經翻了好幾倍,有時房屋可以交付,但由于各種原因無法轉讓。
2003年,龔先生作為深圳市福田區第一批拆遷戶,為了滿足自己種花、種草、修籬、煮茶的排屋夢想,在簽訂拆遷協議后不久就賣掉了自己分配的五套安置房,其中一套安置房由鄭先生以每平方米1000多元的價格購買。兩人簽訂房屋轉讓協議后,鄭先生立即支付了全部房款。之后安置小區竣工交付,鄭先生也收拾好了搬進新家的工作。這個住了四年。時間變了,房價漲了,但鄭先生擔心房價的上漲。
由于龔先生沒有辦理房屋過戶手續,鄭先生至今無法將房屋過戶到自己名下。經過多次聯系,但一直被搪塞,鄭先生預感到雙方之間隱藏的雷可能會被引爆。果然,在又一次轉讓要求被拒絕后,憤怒的鄭先生向福田區人民法院起訴龔先生,要求以其名義登記爭議的產權變更。庭審中,龔先生認為雙方簽訂的房屋轉讓協議未經妻子簽署,妻子自始至終未承認協議并提出異議。因此,雙方簽訂的協議無效,不同意轉讓請求。
經承辦法官分析,耐心協調,雙方最終達成調解協議,龔先生夫婦配合房屋產權轉讓,鄭先生對龔先生夫婦給予適當補償。雙方應選擇社會信譽高、安全的中介機構。買方應準確核實房屋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是否有其他共有人。屬于共同財產的,夫妻雙方或者其他所有人應當共同簽訂合同。
三年拆遷期房價翻番。
2018年,深圳市福田區進行危房改造。在豆豆社區擁有住房的王先生和他的妻子想盡快實現,于是與有購房意向的陳先生簽訂了豆豆安置期房轉讓協議,同意以175萬元的價格將位于福田豆豆東區的拆遷安置期房出售給陳先生,并同意相關權利和義務。協議簽訂后,陳先生向王先生和他的妻子支付了175萬元。
今年3月,豆豆安置房建成并符合交付條件,該地區房價也大幅上漲。王先生和他的妻子沒有協助陳先生辦理產權登記和轉讓手續,并試圖通過支付違約金解除銷售合同。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陳先生向福田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繼續履行合同,依法辦理房地產登記和轉讓手續。但陳先生當時已經全額付清了。你現在違約了,他損失很大。承辦法官動之以情,講道理,耐心地向雙方解釋分析。通過進一步了解,我們了解到陳先生和王先生是多年的朋友。當他們賣掉房子時,由于這種友誼,他們在期房評估價格的基礎上提供了5萬元的折扣。雙方都不想因為這所房子而變得更糟。
最后,多年的友誼使雙方都愿意退一步,達成協議。陳先生給了王先生和他的妻子一定的價格補償,合同繼續履行。調解結束后,案件自動完成。在現實生活中,不斷上漲的房價往往會引誘賣方違約,支付少量違約金,以達到終止合同的目的,從而以更高的價格再次出售。需要注意的是,房屋買賣合同是買賣雙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達成的合同。一旦達成,各方應嚴格遵守。達成協議后,買賣雙方反悔違約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等民事責任。 深圳福田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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