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屏法院迅速執行了一起繼承糾紛案件,有效避免了矛盾的加劇,修復了當事人之間的家庭關系。深圳繼承糾紛律師為您帶來這個案例。
案件簡介
方某某。普某某與方某1.羅某某法定繼承糾紛案,石屏法院經審理判決,位于石屏縣某小區的房屋歸方某1.羅某某繼承享有,由方某1.羅某某支付方某某。普某某房屋折價1.8.3萬元,判決生效后方某1.羅某某支付7萬元,剩余剩余款項未支付1.13萬元。
因為方1。羅未能在有效法律文件規定的期限內履行義務,并申請執行人。2022年1月10日,普通石屏法院申請執行。石屏法院受理案件后,查詢了銀行存款、房地產、互聯網銀行、證券、車輛、住房公積金等信息。被執行人沒有銀行存款、車輛、房地產等可執行財產,案件難以執行。
案件執行
案件承辦法官通過閱卷發現,本案為法定繼承糾紛,申請執行人方某某。普某某是方某某的爺爺奶奶,與羅某某是婆媳關系,雙方涉?及家庭矛盾。為了及時妥善解決家庭糾紛,執行法官本著家庭關系第一的原則,耐心細致地向被執行人方某某解釋法律,引導被執行人從家庭關系的角度考慮問題,并告知拒絕履行有效法律文件確定義務的后果。經解釋,方某1。羅某承諾盡快找到履行判決的方法,并于2022年1月24日向法院支付了執行費1.1萬元,并支付了執行費。至此,一起家庭矛盾糾紛案件僅用了十多天就成功執行,及時解決了雙方的家庭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