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子女的醫療費用原則上由父母雙方共同承擔。父母計劃子女醫療費用的,仍應當按照規定報銷或者補貼。深圳離婚好律師回答離婚后子女醫療費用由誰承擔的問題。
一、離婚后子女醫療費由誰承擔。
1.離婚后子女的醫療費用原則上由父母雙方共同承擔。父母協調子女醫療費用的,仍按規定報銷或者補貼。
2.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的規定。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承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費用金額和期限由雙方約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金額的合理要求。

二、如何規定離婚子女的撫養費。
一般來說,如果對方有固定收入,對方的固定收入為20%-30%。如果有兩個孩子,比例可以增加;如果沒有固定收入,可以支付行業年總收入或平均收入的20%-30%。《民法典》第一百零八十五條離婚后,一方直接撫養子女的,另一方應當承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費用金額和期限由雙方約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金額的合理要求。
三、離婚方不同意離婚嗎??
若關系破裂,調解無效,應允許離婚。
調解無效的,應當允許離婚:
(1)重婚或配偶與他人同居;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拋棄家庭成員;
(3)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
(5)夫妻關系破裂的其他情況。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若能證明夫妻關系確實破裂,法院可直接判決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