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集資房有什么風險?集資房能否轉讓嗎?深圳房產買賣律師為你解答。
一、買賣集資房有什么風險
1.集資房不能在市場上自由轉讓
集資住房是企業事業單位為解決內部職工住房問題,以劃撥的土地使用權和部分資金向內部職工籌集的部分資金建成的房地產,建成后以較低的價格轉讓給內部職工。集資住房不能在市場上自由轉讓。此外,集資住房的產權以整體產權的形式屬于企業事業單位。員工只購買房地產使用權,對房地產沒有完全的產權,因此沒有獨立的房地產登記證。
2.集資房只有過渡期才能買賣
集資住房一般由國有單位組織,提供自己的國有土地作為建設用地。國家將減免部分稅費,由參與集資的員工部分或全額投資。房屋建成后,歸員工所有,不予出售。產權也可以歸單位和員工所有,一段時間后可以歸員工個人所有。這是一個經濟適用房。商品房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建設、銷售、出租的房屋。集資住房取得產權證書后,可以上市交易。
3.購買集資房只有取得房產證才能有安全保障
集資住房一般是單位為解決職工住房困難而建造的住房。由于國家取消了福利住房分配,原則上單位有一定的補貼,所以集資住房一般比商品房便宜。購買集資住房時,應注意土地開發是否支付土地轉讓費、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如果沒有,你就拿不到產權證書。集資住房只有在賣方獲得產權證書后才會有很大的風險。當然,你必須看看土地使用權和其他因素。
二、哪些集資房可以轉讓
1.產權均為單位職工個人集資房
所有產權是單位員工的個人情況,因為產權屬于員工個人,即轉讓人,即使單位內部規定,員工不得轉讓,但規定是單位內部規定,對第三人沒有約束力,購買公共住房和經濟適用房銷售管理暫行辦法(建設部1999年5月1日)第五條規定:公共住房和經濟適用房可以上市銷售。因此,本協議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轉讓有效。一方違反協議,不履行轉讓協議的,另一方可以按照協議的要求承擔相應的責任。
2.產權部分為單位,部分為員工個人集資房
在這種情況下,由于集資住房由單位和個人共有,未經其他共同所有人同意,一方不得處罰共同所有權。房地產是登記主義,集資住房有共同所有人。因此,第三方在購買集資住房時可以知道該單位是共有人,因此不適用于善意取得。此外,未經共同所有人同意,買方不得轉讓所有權。因此,單位員工與第三方簽訂的集資住房轉讓協議無效或部分無效。賣方補充相關資金的,可以取得全部產權轉讓。深圳房產買賣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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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房產買賣律師說房屋買受人不能阻止抵押的強制執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