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詐騙被一個團伙騙6萬,深圳金融詐騙罪律師教你如何維權。
對于詐騙案件,尤其是電信網絡詐騙案件,受害者很難維權。所以,案件發生后,大家都想到報警,也就是公安立案,抓捕罪犯,從而追回這筆錢。罪犯雖然可以抓,但是錢能不能追回還不一定,因為錢可能已經被揮霍掉了。也有可能根本抓不到騙子。在這種情況下,很難追回被騙的錢。
說到這個案子,既然公安機關已經立案了,等公安機關破案追回錢就夠了。但在實踐中,很多詐騙案件,尤其是電信網絡詐騙案件,一般警察都很難立案,或者不立案,或者案件被擱置,短時間內無法立案偵查,更談不上破案。那么在警察不立案的情況下,受害者如何維權呢?不能只看著錢被騙,沒辦法。
根據我自己的經驗,在警方不立案或立案后不調查的情況下,筆者提供以下維權方法,希望對受害者有所幫助。方法是:根據資金流向,找到錢的最終去向,并根據這個去向,找到作弊者或與作弊者有關的人,從而找到作弊者或讓作弊者承擔一定的責任,最終實現取回被騙的錢的目的。
一般來說,資金流向一些錢包公司或個人賬戶。很多人可能會說都是皮包公司,肯定沒錢。那些個人賬戶都是別人的身份證,不是騙子自己的。那些個人可以用丟失身份證等理由或借口逃避責任。但從法律上講,這些為騙子提供資金渠道的公司或個人真的可以逃避法律責任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最后,公安部在打擊電信詐騙的會議上提到,提供資金獲取渠道被視為共同犯罪,應追究法律責任?,F在警察不立案,或者立案后不調查。在這種情況下,如何追究提供資金渠道者的法律責任?
作者認為,受害者只能通過起訴法院來維護自己的權利。也就是起訴收錢的個人或公司,然后向法院申請獲取相關的銀行流水信息,從而查明資金流向,最后查出騙子,再加為共同被告,然后法院會判決他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起訴是方法,是唯一的途徑,通過它我們可以查出騙子的相關信息。如果不起訴,我們的受害者根本查不到資金流向,也沒有別的辦法。
為什么財務造假很難立案?
許多金融詐騙案件很難立案。筆者認為,主要原因如下:
第一,找騙子很麻煩。他既然是騙子,就應該有一定的反偵查能力,所以警察不容易找到騙子。
第二,工作量大。金融詐騙案件涉案人數多,案件材料多,主要是受害者分布在全國各地。警察辦案的話,需要跑遍全國,工作量大,經費少,很難立案。
第三,警力少?,F在,警察非常忙于處理社區里的普通刑事案件。況且也沒時間處理這種金融詐騙案件。這可以理解。
第四,證據和線索少。尤其是電信網絡詐騙,屬于非接觸犯罪,也就是說受害人不知道騙子是誰,錢被騙了。受害人擁有的證據是銀行流水,手機上的一些聊天記錄或者騙子平臺上的東西,所以證據非常有限。這就使得警方辦案難度很大,很難立案。
第四,很難追回錢。一般來說,警察都知道詐騙案件要追回錢真的很難,除非能迅速止付,否則很難追回錢。當然,警察的主要目標是抓騙子,但能否追回這筆錢不是警察的事。但受害者主要是想把錢要回來,在乎錢。兩者不在一個頻道,那么警察刑事案件的目的是什么?所以,既然受害者的目的不能達到,就沒有必要立案。
第五,政策要求。所謂政策要求,主要是針對集資詐騙案件或者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件。對于這種情況,主要是P2P或者私募基金,不能完全稱之為欺詐,因為這些平臺上有一些項目存在,只是資金鏈斷了,但是有資產,變現需要時間。從那以后,政策要求是他們良性退出,特別是那些已經備案的正式基金。當然,它們是正式的,因為有些產品或項目是真實的,有些不是。這種情況下,警方也希望平臺能良性退出,就不立案了。
除了以上原因,警方當然還會有其他原因。當然,警方已經立案很多,媒體也報道了很多刑事案件。正是因為這些刑事案件,警方才有時間處理其他刑事案件。所以受害者要想盡辦法追回這筆錢,完全依靠警方的幫助,有時候警方的幫助是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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