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審結了吉百利英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吉百利公司)訴怡口蓮(廈門)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怡口蓮公司)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法院一審認定易口聯公司的行為構成侵犯商標權和不正當競爭,判決易口聯公司停止侵犯吉百利公司 易口聯 系列商標專用權,變更名稱,刊登聲明,消除影響,賠償吉百利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243萬余元。深圳商標侵權律師帶您走進整體案件

1、原告吉百利公司聲稱,吉百利公司擁有在中國使用“益口”系列商標注冊商標的專有權,“益口”品牌是糖果領域的世界知名品牌。 被告額口聯公司生產、銷售和推廣了“額口聯”牌巧子脆夾心米糕,在字體和設計風格上與吉百利公司“額口聯”品牌非常相似。 易引起相關公眾的混淆和誤認,EKL的行為構成商標侵權。 此外,易口聯公司在企業名稱中使用“易口聯”作為名稱,意在提升吉百利公司的良好聲譽,誤導公眾,構成不正當競爭。 吉百利為此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責令益口聯公司停止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發表聲明,消除影響,賠償經濟損失和合理費用300萬元。

2、被告一口聯公司辯稱,不同意吉百利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一口聯公司商標中使用的“米國”與吉百利公司商標中使用的“糖果”不是類似商品,不會引起相關公眾的混淆。一口蓮公司在其主要相關類別中擁有核準注冊的“一口蓮”商標。公司商號的主要識別部分與貿易慣例一致,企業的設立和注冊合法合規,不依附于吉百利公司的商譽,不會導致相關公眾的混淆和誤解。易口聯公司不存在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行為,吉百利公司要求賠償經濟損失、消除影響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
3、法院經審理企業認為,依照商標法的規定,在相同問題或者其他類似一個商品上使用可以近似商標,容易出現導致混淆的,是商標侵權責任行為。吉百利公司發展及其相互關聯分析公司在中國傳統大陸不同地區對“怡口蓮”商標設計進行了研究持續、廣泛、大量的使用,“怡口蓮”商標在巧克力糖果商品上為中國經濟相關社會公眾所熟知。怡口蓮公司文化作為我們在后成立的公司,與吉百利公司同屬于國家食品安全行業的經營者,模仿“怡口蓮”商標,向商標行政資源管理工作部門提出申請通過注冊與之極為近似的“怡口蓮”商標,具有攀附“怡口蓮”品牌提高知名度的故意。怡口蓮公司主要生產的米果產品與吉百利公司實際生產的“怡口蓮”糖果產品常常在同一活動場所中進行銷售,極易造成影響消費者的混淆和誤認,怡口蓮公司對“怡口蓮”標志的使用這種行為侵害了吉百利公司的注冊商標專用權。
4、此外,EKL將“EKL”注冊為企業名稱,容易導致消費者誤解或混淆。 EKL不當利用吉百利建立的市場意識。 為了搶占吉百利市場份額,破壞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對吉百利及其“一口”品牌的聲譽存在主觀惡意,客觀上,相關公眾容易錯誤地認為吉百利與吉百利存在某種關系,構成不正當競爭。

法院隨即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以上就是深圳商標侵權律師為您整理的商標侵權案的全部內容,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的個人或者企業遇到此類型的法律案件,還請您咨詢深圳商標侵權律師為您進行一對一的專業解答。
| 千萬要避開!深圳商標律師:商標侵權的行為有哪些? | 深圳商標侵權律師:使用相似的標志算商標侵權嗎? |
| 仿冒富僑牌號足療保健店被判侵權?深圳商標侵權律師帶您走進案 | 深圳商標侵權律師:商標侵權判斷時必須查清的八大事實 |
| 深圳市商標侵權律師解讀非五常大米引起商標侵權訴訟 | 深圳商標侵權律師講行業協會金銀花商標侵權案發表聲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