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過借據的訴訟時效該怎么辦?深圳債權債務律師為您回答。
1.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盡量考慮通過友好協商促進雙方就原借據和借據達成的還款協議。雙方就原債務達成還款協議的,還款協議為新債權。債務關系,還款協議受法律保護。
2.超過訴訟時效,當事人不能協商的,債權人可以考慮向對方發出收款通知。債務人在通知書上簽字蓋章的,視為重新確認原債務,債權債務關系受法律保護。

從訴訟時效的角度來看,如果借據中注明了還款日期,則訴訟時效將從還款日期的第二天起計算兩年。還款日期未注明的,表明合同是履行期不明確的合同,民法通則和合同法規定了履行期不明確的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條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貸款。貸款期限未約定或者協議不明確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借款人可以敦促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合同法》第六十一條規定,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可以補充質量、價格、報酬、履行地點;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規定或者交易習慣確定。因此,債務履行期限不明確,雖然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隨時履行債務,但必須給予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