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債務糾紛律師來啦,今天咱們聊的是立案登記制度下,法院審查當事人起訴條件的那些事兒。你知道嗎?立案登記制度實施后,法院還是要看看你有沒有資格告狀的,所以你得提供點證據才行。
首先,2020年修訂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說,原告告狀或者被告反訴,得拿出點證據來證明你有資格告狀,法院管不管這事兒,以及這事兒歸不歸這個法院管。這些證據,就是我們說的起訴證據。
那么,什么是起訴證據呢?深圳債務糾紛律師給你掰扯掰扯:
起訴證據是你告狀的時候得拿出來給法院看的證據。這個強調的是證據啥時候拿出來。
起訴證據是你拿出來想讓法院受理你的案子用的。這個強調的是你為啥要拿出這些證據來。
起訴證據是證明你有權告狀,以及這個法院有權管你的案子的證據。這個強調的是起訴證據和其他證據有啥不一樣。
過去,法院除了看你有沒有資格告狀的證據,還會看看你有沒有證明你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的證據。但現在不一樣了,自2015年登記制度改革以來,法院主要看你有沒有滿足《民事訴訟法》第119條規定的形式條件,起訴書是不是寫了《民事訴訟法》第121條規定的事項。如果都符合,那就當場給你立案;如果不符合,那就得解釋為啥。
至于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比如你告人家借錢不還,你得拿出轉賬憑證、借據啥的,這些證據在起訴階段不一定非得全拿出來。法院受理案子后,會給你和被告一個舉證期,你們可以在那個時候拿出證據來支持自己的說法。當然,你也可以在起訴的時候就拿出來,但這不是必須的。如果你不按照規定提供證據,那你就得承擔不利后果,法院可能就不受理你的案子了。
最后,深圳債務糾紛律師提醒你,告狀可不是鬧著玩的,你得有備而來,拿出點像樣的證據才行。
深圳債務糾紛律師詳解:擔保人在借款擔保合同中的主要權利與 | 民間借貸合同的書面形式要求及實務操作——深圳債務糾紛律師 |
如何預防未來再次出現債務問題:深圳債務糾紛律師的實用指南 | 深圳債務糾紛律師洞察:個人債務的協商解決之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