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房價的不斷上漲,買房的壓力越來越大,有很多人選擇了租房居住。但租房的時候有可能會遇到房東惡意漲房租的情形。那么,房東可以隨便漲房租嗎?遇到房東要求漲價應該怎么應對呢?今天的文章深圳房產法律咨詢就給大家講講遇到這樣的情況該怎么做。
在房屋租賃期間內房東不能隨意漲價
租賃關系期間,租房協議中有相應的租金價格條款,雙方都必須按照約定履行協議中的事項。如果雙方協議的租賃關系期未到期,房東單方面要求漲價屬于違約行為,需要承擔違約責任。如果遇到房東使用強行停水停電等方式,逼迫與租客重新簽訂同意漲價的協議,此類行為是違法的。出現這些狀況的,租客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房東予以賠償。
房屋租賃期滿后房東可以漲價
租賃關系期間到期后,合同雙方均有自由選擇權,房東是漲房租的話并沒有什么不當。但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條
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條
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是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條
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深圳房產法律咨詢說法:
如果房東想在租期內要求提高租金,可以通過協商的途徑與租客協商解決,但租客有理由拒絕,房東也沒有單方面提高租金的權利。如果房東執意要提高租金,并采取強行停水停電等方式想要逼走租客,租客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房東違約,要求房東承擔違約責任。但雙方的租賃合同結束后,之前的房屋租賃合同終止,房東要求漲價則不違反法律,承租人有選擇接受或退房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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