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婚閃懷孕后,夫妻分居,患有抑郁癥的母親能不能獲得撫養子女的權利?深圳離婚訴訟律師為您說說這個案例。
抑郁媽媽能不能爭奪撫養權
2018年1月,王紅(化名)與劉明(化名)在網上認識,兩人很快就開始約會。同一年四月,王紅意外發現自己懷孕,二人很快登記結婚,并舉行了婚禮。
但是,在游戲世界中情投意合的二人,在現實生活中卻是問題多多。剛結婚不久,王紅就發現劉明脾氣很壞,心情不好時還會對已懷孕的自己實施家暴,甚至威脅到自己及胎兒的生命。同一年九月,兩人因為性格不合和感情缺失而分手。
分手后,劉明依然對懷孕的王紅不聞不問,種種困難也不能只由王紅一個人承擔。
兒子小凱在2019年一月出生。誰料想,孩子出生僅僅20天后,劉明帶著家人跑到月子中心,搶孩子,并且不讓王紅去看望。沒有時間享受初為母親的喜悅,王紅再次受到重創。
短短一年,王紅經歷了懷孕、結婚、分居、產子以及被搶奪孩子的變故,她患上非常嚴重的抑郁癥。無奈,她只好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以結束這段名存實亡的婚姻關系。
整場訴訟歷時將近一年,雙方在撫養子女權利上針鋒相對。但是經過各方的努力,雙方終于和解了。鑒于王紅患有嚴重抑郁癥,且子女均由劉明及其父母撫養實際情況。法庭最后將子女的撫養權交給劉明,王紅每月支付1000元撫養費,并每周看望兒子。
專家評語
就結果而言,小紅為一時沖動付出了沉重的代價。有關專家指出,法院在處理對子女直接撫養權的爭奪時,首先考慮的是未成年人利益保護的最大化原則,主要考察的依據是直接撫養一方是否健康成長,包括生活、學習等各個方面。
本案件中,由于女方患有重度抑郁癥,客觀上對子女的撫養能力略有不足。法庭通過調解,讓雙方達成和解,由男方直接撫養孩子,是比較合適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