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產律師帶你輕松搞定“商品房違約金”的那些“坑”!
大家好,我是深圳房產律師,今天我們要聊的是“商品房違約金”的那些事兒。你知道嗎?商品房違約金就像是“愛情的保證金”,一旦違約了,就要付出代價哦!
首先,我們要明確一點,合同約定的違約金只是對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賠償總額進行的預定,有時可能兼具一定的懲罰功能,當因違約造成的實際損失遠遠大于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時,違約金和損失賠償可以考慮并用。在認定違約損失賠償額時,應正確適用可預見規則,從預見主體、預見時間、預見內容、預見標準等方面加以綜合考量。
然后,我們來看看基本案情。原告黃某與被告深圳某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簽訂《深圳市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原告購買房屋,被告逾期辦理產權證,導致原告多交了稅費。
接下來,我們看看法院的審理。法院認為,原、被告簽訂的《深圳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合法有效,被告應當賠償原告的稅費損失。
然后,我們來看看裁判理由。違約金和損失賠償可以并用,認定違約損失賠償額時,應正確適用可預見規則。
最后,我們來看看預見主體、預見時間、預見內容、預見標準等方面的綜合考量。
總之,商品房違約金的處理需要謹慎,確保雙方的權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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