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婚禮是在收到結婚證后辦理的,那么婚禮上的禮物屬于夫妻的共同財產,離婚時平均分配。如果彩禮沒有明確說明屬于一方,那就是給男女的禮物,也是夫妻的共同財產,離婚時也要平均分配分配;如果婚禮是在收到結婚證之前舉行的,那么這些彩禮或禮物是女人收到的,男人收到的。關于離婚后誰是2021年彩禮的問題,?深圳資深離婚律師為您詳細解答。
一、離婚后彩禮錢屬于誰
1.婚禮彩禮或禮物,如果婚禮是在結婚證后,那么婚禮禮物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平均分配,彩禮,如果不明確屬于一方,即男女禮物,也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也應平均分配;
2.如果婚禮是在領取結婚證之前舉行的,這些彩禮或禮金是女方收取的,男方收取的。
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輯解釋(一)》
第五條當事人按照習俗要求返還彩禮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下列情形: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3)婚前付款,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二.未婚生子后分手彩禮還需要退還嗎?
1.需要返還。
2.對于彩禮糾紛,如有下列情形查明屬實,可退還彩禮:
第一,男方給了女方彩禮,約定了結婚時間,但在此期間,男女關系無法繼續。無論哪一方違約,男方都可以要求女方在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前退還彩禮;
第二,男女雙方在當地民政局辦理相關登記手續后,但由于主觀或客觀原因,婚后不住在一起。在這種情況下,如果雙方離婚,男方也可以要求女方退還彩禮;
第三,彩禮是在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前支付的,彩禮超出了男方家庭的經濟承受范圍,給男方家庭造成了生活困難(這里的生活困難是指男方在給予彩禮后,甚至無法依靠自己的力量維持當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雙方同意離婚后,彩禮可以退還。
在了解了退還彩禮的法律規定后,我們可以清楚地理解,無論是男人欺騙還是女人欺騙,都不是返還彩禮的條件。不是女人作弊,男人可以自信地要求新娘,但滿足離婚條件,然后判斷是滿足第二或第三條件,如果兩個法律條件不滿足,新娘不能回來。
返還彩禮時,首先要區分財產是否屬于彩禮,重點區別于婚前贈與。人民法院對當事人要求返還彩禮的條件,首先要根據雙方或者收款人所在地的當地實際情況和案件,確定是否有必須支付彩禮才能建立婚姻關系的習俗,否則只能處理。